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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01 2023

20世纪即年代,人们对现在所说的钻井废弃物处理还只是略有了解或一点不了解。多余的钻屑和钻并液在海上作业中一般是排放到海水中,在陆上作业中一般是倾倒至租用的场所或就地掩埋。那时,有关这些废弃物处理的法规即使有也很少。排放及陆地倾倒的处理费用低廉,而且还符合当时的法规.因此,对于作业人员或服务公司来说,所产生的和随后排放的实际数量废弃物并不值得关注。事实上,存在争议的是服务公司减少所产生的钻并液和废弃物的数量是有害的,因为这些废弃物的数量是赔偿的主要依据。到了20世纪即年代至90年代初期,人们对环境间题的了解与认识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

钻井作业尤其是钻井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成为作业人员、服务公司和法规制定者们所关注的问题.早期的法规一般是参照地下水面和当地环境等因素,对排放物中的油含量或氢化物含量作出限制,或对排放地点作出限制.对所用钻井液类型也有详细规定,对钻井液和钻屑的毒性需要进行评价与控制.新的法规不可避免地对建并费用有所影响.目前,钻井液的选择或钻屑的处理与排放新法规的要求就有可能会增加相关费用.人们越来越关注所产生的废弃物数量,减少其来源成为废弃物处理的一个关键因素.SPE在线图书馆的检索结果显示,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开始出现有关钻井废弃物处理的文献.这表明,工业上所关注的间题与遵守法规而增加的费用以及那时不断增加的法规之间直接相关.许多作者对未来进行展望,并预测未来的趋势是钻并废弃物处理的费用将成为钻并项目中的主要费用.这就是说,改用低毒添加剂的初始费用矽口用矿物油替代柴油)或通过改善固控设备性能或使钻屑凝固而减少钻屑中的含油量,或应用当时可行的其他简单的钻井废弃物处理技术,这些都只是钻并液总费用中的很少一部分,在建并总费用中所占百分比较低.

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21世纪初期,随着世界上某些地区的法规Et益严格,而且又制定了一些新的法规,钻井废弃物处理的费用不断增加.这就促使人们开发钻井废弃物处理的新方法,研究认为,钻井液、固控设备、钻井废弃物处理服务之间密切相关,因此钻井的整体方案经常需要综合考虑性能优化、确保作业公司能够符合所有法规规定并减少这些法规对建井费用的影响.因此出现了智能型钻并液及废弃物处理技术服务,有时也称为钻井综合处理(TFM)。这些整体方案可以在作业公司与钻井废弃物处理服务公司之间略有变化,但总体上认为这是世界上许多地区的工业实践模式。钻井废弃物处理费用的增加也促使人们开发新技术.已证明应用热解吸附装置(TDU)钻屑回注技术效果良好,随着这些技术可行性的提高,一些海上区域倾向于,这意昧着钻屑和钻井废弃物必须就地回注或收集船运至陆地进仔进一步处理或排放.此外,排放的钻屑仍需符合海上规定,即降低钻屑中油域合成油卿含量,因此这些钻屑需要严格处理.对钻屑滞留油(ROC)含量的严格规定促使人们开发出钻屑干燥机,可以将钻屑滞留油质量分数降低至3%或更低.在同一时期,油并的复杂性增加.大位移并、深水并、多分支并和高压并都需要使用性能(价格昂贵)的钻井液以利于顺利钻进.

所出现的与储层配伍的打开油层钻井液也使钻并液费用升高。目前,对排放前的钻井液进行回收已具有显著的商业效益及环保效益,这就进一步促使人们提高技术水平和钻并废弃物处理的服务水平。现在,几乎所有的钻并作业都应用了一些钻井废弃物处理技术,从选择毒性低的钻并液、改善固控等简单方法,到船运至海岸并用热解吸附装置处理或将海上钻屑和废弃物回注等复杂方法.废弃物处理体系费用的影响可能明显,相对于钻井液费用而言费用增加.在某些作业中,钻并废弃物处理的费用接近一口并钻并液费用的50%,现在这种情况并不罕见.现在的另一些实例中,钻井废弃物处理的费用大大超出钻井液的费用。通常,需要考虑当地的或共同的环境标准要求的费用,即符合商业要求的费用,将其计人建并费用。

这种情况表明,在没有强制性要求时(内部通用标准或外部法规要求)应用这些技术的条件仍未成熟。这部分是因为传统观念仍然认为钻井废弃物处理服务是一项额外费用,而未将其作为整个费用的一部分。在没有强制性要求时,作业公司就可能不会选择钻井废弃物处理服务,这样可以节省可能的建井费用。与服务公司一样,作业公司之间也存在市场竞争,希望维持现有的建并费用,以便适应同一地区的竟争需要。

钻井废弃物处理从一开始的任意排放、无人关注到现在环保问题提出后的改变无疑也让一批能源环保行业内的泥浆系统生成厂家得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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